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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優質的美容大學學府 — 東方設計大學美妝系
教育部評鑑行政類『一等』大學以及美容類『一等』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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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102年勞委會職訓班招生中~「文化創意生活彩妝設計藝術產業培訓班」及「時尚新娘秘書商業服務經營培訓班」招生中~符合資格者免費參訓.月領1萬餘元津貼~
時尚美妝設計系
2013-03-28 13:43:39

政府德政..失業者福利

符合資格者..可免費參訓..每月還可請領生活津貼1萬餘元喔~

電洽~07-6939542  或  07-6939646

教育部評鑑一等科系!
本系通過辦理
~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南訓中心 102 年度委外協助待業者職業訓練~

◎「文化創意生活彩妝設計藝術產業培訓班

(102.07.9-102.10.14)

◎「時尚新娘秘書商業服務經營培訓班

(102.07.30-102.11.4)

**符合資格者免費參訓,又可領生活津貼1萬餘元! ! **

意 者 請 洽 系 辦 ~07-6939646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委託

東方設計學院辦理「102年度職業訓練招生簡章

上課地點:東方設計學院校本部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上課期間

人數

總時數

上課時間

文化創意生活彩妝設計藝術產業培訓班

即日起~

102.7.3

102.7.4

10:00~10:30

102.7.9

~

102.10.14

30

400

週一至週五09:00-16:00

未符合特定資格者負擔費用5,851

時尚新娘秘書商業經營

培訓班

即日起

~

102.7.24

102.7.25

10:00~10:30

102.7.30

~

102.11.04

30

400

週一至週五09:00-16:00

未符合特定資格者負擔費用5,444


招生對象有具體某職想法,不限學歷,不分性別,

15-65歲具工作能力,對本校職訓班有興趣者。

授課內容

文化創意生活彩妝設計藝術產業培訓班

學科:智能管理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性別課程就業媒合講座電腦求職

應用人際溝通應用職場倫理就業前準備及技巧職場安全衛生

文化創意事業法規彩妝化妝品概論藝術與色彩學概論、文創生活彩

妝設計實務概論、文創彩妝設計產業之經營管理、展演藝術等;共計120

小時。

術科:創意彩妝實務文創面具設計實務文創紙圖設計實務文創配飾設計

實務文化創意指甲彩繪實務、藝術生活用品設計實務、文創彩妝造型

設計應用實習、藝術生活用品設計應用實習、企業廠商參觀、成果發表

等;共計280小時。
時尚新娘秘書商業經營 培訓班


學科:智能管理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性別課程就業媒合講座電腦求職應
人際溝通應用職場倫理就業前準備及技巧職場安全衛生結婚禮
俗與
經紀時尚新娘秘書商業服務經營管理時尚新娘秘書行銷管理、婚紗
與美
容化妝品法規、新娘美容化妝品概論、新娘秘書概論、新娘秘書業務宣
共計120小時。

術科:新娘時尚彩妝美膚實務新娘時尚髮型設計實務新娘時尚整體造型設計
新娘指甲與人體彩繪新娘配飾實作應用、新娘儀態訓練、時尚新娘
妝美膚應用實習、時尚新娘髮型設計應用實習、時尚新娘整體造型設計應
實習、模擬經營現場實務演練、企業廠商參觀、成果發表等共計280
時。


報名時請攜帶

1.國民身份證正反影印本4(正反分開列印)

2.2吋照片1 3.印章 4.畢業證書影本1

5.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1(勞保局索取)

6.符合特定對象資格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可現場填寫)

7.一般失業身分者繳交無工作切結書、報名表(可現場填寫)。

8.一般身份學員自繳款(金額如上表)。

◎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6:00 親自或委託報名

◎備註受訓期滿頒發結業證書

符合特定資格者須具備下列文件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非自願:就業服務中心之推介單第一聯影本

自願:1.就業服務中心推介者:推介單第一聯影本2.承訓單位甄選者:勞

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

就業保險生活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自願失業不得請領生活津貼。

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1.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加、退保證明單

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2

不得請領生活津貼

獨立負擔家計

失業者

1.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失業切結書僅限用於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2.全戶戶籍謄本

3.年滿15歳以上至65歲受撫養親屬之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2份或醫療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2)

年滿15歲至65歲之間者。全戶戶籍謄本,其受扶養親屬為年滿15歳至65歳者,另檢具該等親屬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負擔家計之家庭暴力被害婦女另檢附「參加職業訓練推介証明單」

中高齡失業者

1.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

年滿45歳至65歳者

身心障礙者

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原住民

1.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註記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生活扶助戶

1.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年滿15歳至65歳之間者。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縣、市政府或鄕、鎮、區公所社福單位核發,須在有效期限內)

長期失業者

1.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委託書

2.開訓日前1個月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證明

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

更生受保護

1.更生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正本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查詢勞工保險同意書、證明文件、印章(備用)

犯罪被害之

失業者

1.「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開立之「因犯罪被害之身分證明書」正本。(事實發生後6年內)

不得請領生活津貼

跨國()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1.參訓期間有效之臨時停留許可證影本

2.勞委會核發之聘僱許可影本

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無工作切結書

經檢察官鑑別為跨國()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不得請領生活津貼。

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1.台灣地區居留證影本

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無工作切結書


取得居留身分之泰、緬、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

1.外僑居留證影本

2.勞委會核發之聘僱許可影本

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無工作切結書

不得請領生活津貼。

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1.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無工作切結書

2.受災證明影本(1年內有效,但88災民為3)

不得請領生活津貼。

外籍配偶之

失業者

1.已取得本國國民身分之外籍配偶,視同本國國民。

2.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分但持有效居留證之外籍配偶,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之各種職業訓練,全額補助其訓練費用。

(1)台灣地區配偶最近3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

(2)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

1.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委託書

2.台灣地區配偶最近3個月之戶籍謄本影本

3.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大陸地區配偶

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