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優質的美容大學學府 — 東方設計大學美妝系
教育部評鑑行政類『一等』大學以及美容類『一等』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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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訓招訓公告】時尚造型師培訓班(104.7.27-104.10.26)-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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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妝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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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1 13:41:11 |
勞動部【時尚造型師培訓班】招生新訊息:
政府德政,失業者福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東方設計學院辦理【時尚造型師培訓班】~~
上課日期-104.7.27~10.26(週一至週五,為期三個月)。
符合資格者【免費報名受訓上課】並可每月請領【生活津貼12,005元喔】(新修正)~
受訓期滿頒發勞動部結業證書!!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17下午17:00截止。
甄試日期:7/20(星期一)上午09:00,甄試缺考者,不予錄取。
名額有限,請速到校報名((詳看簡章)).
或電洽07-6939646-7
【勞動部職訓招訓公告】時尚造型師培訓班(104.7.27-104.10.26)-報名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委託辦理--104年度產訓合作專班~時尚造型師培訓班(104.7.27-104.10.26)
報名:時尚造型師培訓班(104.7.27-104.10.26)
上課地點:東方設計學院(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
報名:即日起至7/17止
繳交資料:報名需備:身份證影本2份.勞保明細表及畢業證書(國中以上畢業)
年齡:15-65歲
受訓:500小時(150小時至業界實習)
**符合資格者免費參訓..並可請領生活津貼~~
意者請洽07-6939646
訓練概要: 緣由:由於近年來產業結構快速變化,導致國內產業人力與市場需求出現大幅落差,一方面,產業科技人才出現不足,另方面,在新興產業上又無法吸納傳統產業所釋放之人力,導致勞動市場供需嚴重失衡,失業人口持續增加,所幸經政府就業安定基金及地方職業訓練計畫輔導就業等德政,一一呈現績效,台灣失業率的問題得以趨緩改善。政府為有效管理解決失業問題,政府鼓勵大專院校資源導入職訓體系,以共同為減少失業問題而努力,透過務實的訓練,提升國人就業所需知識能,並切實減少失業比率。「時尚造型設計」是一個時下流行的行業,造型師是個結合創意及藝術的新興行業,加上因工作關係經常有機會接觸明星或名人,也因此成為許多人想要嘗試的行業,深獲年輕人喜愛,趨之若鶩,預期就業機會較多,亦可自行創業。本次產訓合作專班---本校以時尚造型設計師培訓班為重點,其因有三: 1.因有鑑於基層相關人員至職場工作皆以勞力性工作為主如洗髮、護髮...等,若需技術上進修需利用上班前或下班後或自己休假日,容易造成基層員工流失率大增。 2.若以設計師培訓班為訓練出發點,訓練以專業技術(而非基礎勞力性項目)為主,可以增加學員自信心以外,他們在工作上也可以儲備設計師實力,進而降低流失率。有鑑於此,「時尚造型師培訓班」訓練計畫即針對有興趣從事時尚造型設計的失業、待業朋友,施以500小時嚴格訓練,培訓養成「時尚造型設計師人員」,並達成輔導就業、創業重要的使命。
訓練目標:1.提供學員正確專業知識,訓練學員具有基本之操作能力、專業技術與技巧。 2.失業者第二專長之培訓,輔導失業學員就業與創業。
就業展望:經500小時嚴格訓練後,可於設計相關行業就業,或自行創業、以個人方式承接個案,從事服務。
課程內容: (1)就業前準備及技巧(2小時)-1.就業前準備2.求職方法3.履歷撰寫4.求職技巧
(2)3C核心職能課程(6小時)-1.動機職能:工作願景與工作倫理、群我倫理與績效表現方法、專業精神與自我管理2.行為職能:職場與職務之認知與溝通協調技能、工作團隊與團隊協助方式、工作夥伴關係與衝突化解能力3.知識職能:環境知識的學習與創新、價值概念與成本意識問題反應與分析解決
(3)就業媒合講座(4小時)-廠商就業媒合與講座
(4)文創應用設計產業之經營管理(18小時)-1.文化創意事業經營管理概念2.文化創意事業市場分析3.文化創意事業行銷策略4.文化創意事業財務控制5.文化創意事業經營管理策略
(5)文創色彩設計應用概論(20小時)-1.色彩概論2.色彩應用3.文創與色彩設計應用
(6)性別平等課程(3小時)-1.男女平等2.兩性暴力與性犯罪3.兩性工作平等與性騷擾4.兩性於工作場上之互動
(7)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6小時)-1.職涯紮根概念課程2.求職面試技巧3.產業市場趨勢分析
(8)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2小時)-1.勞退新制介紹2.勞動基準法規定
(9)創業課程(2小時)-1.市場分析、通路行銷、財務控制、經營管理2.「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訊息介紹
(10)職場安全衛生(2小時)-1.職場安全衛生注意事項2.職場安全衛生法規3.工業衛生安全與常識4.職場機具的洗滌5.微生物與傳染病的防治與消毒
(11)職場工作倫理與人際溝通運用(2小時)-1.職場流程禮儀2.職場工作道德態度3.職場倫理及服務心理4.職場哲學5.人際溝通技巧應用
(12)文創設計實務概論(19小時)-1.創意設計之定義、分類、發展與趨勢2.文創創意實務概論3.創意飾品設計概論4.文化創意彩妝綜合實務概論
(13)基本美感剪髮(48小時)-1.高層次與低層次的結合髮型2.高低層次與零層次的結合髮型3.高層次髮型4.等長層次髮型5.低層次髮型6.零層次髮型
(14)進階流行剪髮(48小時)-1.Zone&Section剪髮2.量感調節技術3.造型設計原理4.設計剪髮
(15)商業染髮美學(32小時)-1.認識顏色重要性與組成2.三原色關係與補色3.色相環與色調表4.了解髮根與色系相關性5.麥阿寧色素與辨色方法
(16)吹風設計美學(32小時)-1.短層次實用吹風技巧2.直吹C型設計3.長髮波浪層次吹捲4.鬆根吹風造型設計5.商業梳編造型技巧6.造型商業吹風設計
(17)男士理燙髮美學(48小時)-1.十字剪髮2.均等剪髮3.層次剪髮4.推剪應用5.男士燙髮技巧應用
(18)企業廠商參觀(8小時)-安排參訪知名業界廠商
(19)成果發表(6小時)-學員之學習成果發表
(20)資訊安全管理(2小時)-1.資訊安全政策2.資訊技術規範之認知
(21)商業燙髮美學(40小時)-1.扭轉燙2.傘燙3.疊磚燙4.設計燙5.立體燙6.銀絲燙7.燙髮話術行銷應對技巧
(22)實務訓練(150小時)-企業實作
持推介單 : 甄選錄訓(詳招生簡章或其他說明)
自行報名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特定對象失業者(負擔家計婦女(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失業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等)及其他對象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非自願性失業者,具特定對象之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一般失業者。
甄試方式 : 筆試,口試
權益說明 :
職前訓練各項身分別參訓權益說明: 一、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三、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四、中高齡之失業者
五、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六、原住民之失業者
七、生活扶助戶之失業者
八、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九、長期失業者
十、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十一、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十二、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十三、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十四、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十五、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十六、中低收入戶之失業者
十七、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十八、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十九、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二十、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二十一、逾六十五歲之失業者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份別
1.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8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自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低收入戶)。
7.長期失業者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10.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三、前述各項身份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始得生效。 |
其他說明 :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逕洽承訓單位。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概述如下:報名學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錄訓。訓練班次於甄試錄取名單公布後至開訓日(含)期間,訓練崗位尚有缺額可供訓練、亦無備取人員可供遞補,且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適性、適訓專業評估確有職能落差之參訓需求時,不在此限: (1)報名班次之報名截止日尚處於前次參訓班次之訓後九十日就業輔導期間。 (2)開訓日前一年內曾參加本署及各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身障者職訓專班)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因請假、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者。 (3)開訓日前二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係指訓練時數亦相同)之訓練課程(含中途離、退訓者,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 (4)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含)以上參訓紀錄(含中途離、退訓者,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且其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者。但能提供開訓日前二年內確有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備註 : 報名地點請逕洽培訓單位( (82941)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07-6939542、07-9729299;07-6939543 )